
酒令由來己久,開始時可能是為了維持酒席上的秩序而設立“監”。漢代有了“觴政”,就是在酒宴上執行觴令,對不飲盡杯中酒的人實行某種處罰。
酒監:古代專門監督飲酒儀式的酒官,最早出現于西周后期。《詩經·宴之初筵席》:“凡此飲酒,或醉或否。既立之監,又立之史”。所謂酒監、酒史就是酒官。
觴政:漢代的“觴政”,在酒宴上執行觴令,對不飲盡杯中酒的人實行某種處罰。
燕射:如宋編《樂府詩集》100卷,分為12類,其二即為“燕射歌辭”,用于饗宴。燕射歌辭一。《周禮·大宗伯》之職曰:“以飲食之禮親宗族兄弟,以賓射之禮親故舊朋友,以饗燕之禮親四方之賓客”。“燕射”,即通過射箭,決定勝負,負者飲酒。
投壺:投壺,源于西周時期的燕射。酒宴上設一壺,賓客依次將箭向壺內投去,以投入壺內多者為勝,負者受罰飲酒。
對詩:文人雅士常用對詩或對對聯、猜字或猜謎等方式來行酒令。對不出或猜不出要罰酒。
飲酒觴令的五花八門映射出古代飲酒文化的繁榮,除以上之外,文人雅士與平民百姓行酒令的方式自然大不相同。文人雅士常用對詩或對對聯、猜字或猜謎等,一般百姓則用一些既簡單,又不需作任何準備的行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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