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在古人看來,與祭祀活動本身一樣,都具有極其神秘莊嚴的性格。釀酒只是為了用于祭祀,表示下民對上天的感激與崇敬。這也便是古代“酒為祭不主飲”的道理。
現今,酒作為酒精飲料日常飲用并無不妥,但在古代,飲酒,非飲食之事,乃文化之事,不僅講究德義之禮,且要在特定的禮儀、嚴肅的宴飲場合亦或風度高雅的場合方可飲用。
早在周朝時,就曾經專門頒發中國第一部禁酒令《酒誥》,要求有官守、有職業者只能在祭祀時飲酒,但也不能超量,更不能喝醉。
而在明朝時,人們認為喝酒本身并無過錯,關鍵是“有所禁而不淫”,因此,他們順理成章地強調飲酒方式的重要性,順性、適量等恰當的飲酒方式,可以升華人們的感情,避免出現不理智的舉動。
不僅如此,古人對飲酒的對酒之人、時間、場合和方式等都很講究,認為最好的喝酒之人,應該是風度高雅、性情豪爽、直率的知己故交,最佳的飲酒場所是花下、竹林、高閣、畫舫、幽館、平疇、名山、荷亭等地,而最佳的飲酒時節是清秋、新綠雨、雨霽、積雪、新月、晚涼等最富詩情畫意之時。
飲酒之時,為了烘托氛圍,提高興致,人們往往還聯吟、清談、焚香、傳花、度曲、圍爐等,但為避免喝酒的時候發生不愉快,禁止苦勸、惡謔、噴穢、爭執、裝醉、徹夜飲酒等,酒喝得差不多的時候,還可以依韻賦詩,或相邀散步,或欹枕養神,或登高,或垂釣,或投壺等,算是酒后的放松吧。
酒在如今是一種生活飲食行為,是頗具刺激性的飲料,但在古代確實富有特殊內涵的文化飲品,更是一種社會性的文化活動。在“無酒不成席”的今天,必定不能理解古代的“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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