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采分銷,顧名思義就是聯合采購,再各自分銷,實際上這是人們抱團取暖的一種方式,組織內的成員共同敲定聯采產品,之后就利益分配、價格維護、分銷任務等達成一致,便可以迅速擴大采購規模。如此合作的好處有兩種,一是集體合作,可以募得更多的資金,人們擁有了和廠家談判的籌碼;二是可以降低風險,一旦失敗,每個人的損失都不會太大。
近兩年來,經銷商們都在尋找新的增長點,但是又不希望有太高的風險。因為越是調整期,他們越希望能夠平穩過渡。有一位山東的楊經理說到,當地一些經銷商利用聯采分銷的方式,來增加彼此間的抗壓能力,也可以共同向廠家提要求,畢竟一個人的力量很小,但是大家聯合起來,廠家就重視了。今年以來,“聯采分銷”的商業模式在全國各地也越來越普遍,得到了很多經銷商的認可,當然也有不認同的聲音,主要是合伙生意不易做。
成立組織的基本條件
要做聯采分銷,就必須由一個帶頭人發起號召,經銷商們共同成立一個新的組織,即新公司,由這個新公司來運作相關事宜,這樣才可以避免組織內的各位成員互相猜忌。
成立一個公司,最核心的問題在于該組織里的成員必須有共同的奮斗目標,包括將來要運作的產品品牌、價格、主要銷售渠道等,成員們應該達成統一意向。而酒商的心態也應該擺正,因為做生意有賠有賺很正常,不能一味抱著必賺的想法,否則之后出了問題,就會無法接受,也會影響組織內各位成員之間的關系。去年,浙江某地一名大商打算通過聯采分銷的方法來運作一款白酒品牌,由于該大商在當地口碑不錯,很快就和幾名酒商談好了合作。之后他們選中了一款產品,但是接下來的事并不如意,這款產品的銷售并沒有達到預期,一直在市場上表現得不溫不火,于是有酒商提出要退出。而正因為該酒商的退出,導致了不良的連環反應,緊接著其他酒商也陸續退出,這場聯采分銷的合伙生意以失敗告終。一位經銷商告訴記者,成立這樣一個組織不難,難的是持續做下去。全國很多地方的酒商都做過這樣的工作,但有的卻沒有成功,主要原因就在于酒商之間不齊心,以至于彼此間產生了嫌隙。因此,各位經銷商既然已經合作,彼此之間就不要互相猜忌。工作過程中大家的意見才容易一致,且不會經常產生分歧,更有易于工作的持續發展。想更好地避免這個問題,組織的牽頭人就顯得非常重要。從市場情況來看,一般該組織的發起者都是在酒圈里比較有影響力的人,但是成立公司后,他們都會在社會上聘請一位職業經理人操盤相關的工作,如此一來,發起人也可以避嫌,其他經銷商也會更愿意配合相關的工作。加入這些組織中的其他經銷商,他們的公司也大多在當地規模比較大,且擁有較強的渠道網絡,這樣才有利于產品的迅速鋪貨和銷售。
此外,新成立的公司應該有一個獨立的戶頭,無論是給廠家打款還是收客戶的回款,都應該通過此戶頭來運作,以避免彼此之間互相猜忌。
深度聯合,才能走好分銷之路
聯采分銷首先需要聯合,才能去做分銷,對經銷商最大的考驗則是如何聯合,只有走好第一步,才有資本繼續考慮后面的問題。而且隨著行業形勢的轉變,酒水生意已經不是那么好做,一旦沒有利益產生,很容易打擊組織內各位經銷商的信心。
那么,聯合以后,經銷商之間就只做銷售工作嗎?湖北華夏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的夏經理談到,銷售只是其中的一個目的,仨不是全部,如果只將重心放到產品和銷售上,不利于增加經銷商之間的向心力。而且,雖然組織支立之后,大家共同銷售的是一款產品,坦是廠家在中間的銜接卻不是那么重要,主要還是組織內成員的共同協作,所以平時還應該舉辦一些活動,增強彼此間的聯誼。具體包括:1.分享市場資訊。因為組織內的經銷商公司都在本地,彼此間有大量有用的信息可以分享,比如終端的變化、競品的銷售情況、消費者的習慣等。2.交流銷售經驗。組織內不乏一些實操經驗豐富的經銷商,他們在當地“戰斗”多年,有很多有價值的方法傳授給大家,而只有在這個組織內的經銷商才能獲得這樣的機會,這是其他人享受不到的好處。3彼此間補充產品。組織內成員的強勢渠道和產品可能不盡相同,那么大家就可以互相成為對方的二批商。比如A經銷商是某個品牌的總經銷商,而他本身在商超網絡比較強勢,但是他需要一些在煙酒店強勢的二批商,那么該體系內的一些成員,就有可能憑借自己的優勢網絡,得到一款表現不錯的產品,如此一來,雙方之間也進一步增加了黏性。
合作風險需規避
無論何時,合伙生意都是最不好做的。生意好了,有可能會有人認為利益分配不均而產生爭執;生意差了,就會有人退出。所以,在合作中有許多風險要盡量規避。
聯采分銷,顧名思義就是聯合采購,再各自分銷,實際上這是人們抱團取暖的一種方式。
當前形勢下,經銷商的這種合作更加像一種抱團取暖的行為,但是這個組織能走多遠,考驗的不止是經銷商的決心,還要結合區域市場的環境和組織的自身質量,包括組織的成員結構、彼此間的緊密程度、管理機制、溝通機制等,而且,自身定位是否準確、發展戰略是否明確等都是由很多條件來決定的。不過正因為有些組織依然停留在松散的階段,所以很難堅持走下去,而且廠家看的是該組織內成員的優質程度,如果只是一般的小商,有可能會被廠家否決了合作的可能性。既然要聯合,經銷商要合作的必然是一些大廠家,可是否能夠完成廠家制定的銷售任務等,也是一個問題。
河南道合酒業營銷有限公司總經理邱明提到,聯采分銷通常都是由一個產品作為媒介而發起來的聯盟,所以最好以一單品作為核心。對于發起者來說,既然發動這場活動,就要有讓利的準備,通過利益來吸引其他同行的加入,所以發起者也不會有特別高的利益收入。而且,發起者還需要有前瞻性,選對產品很重要。邱經理介紹到,前段時間他認識的一個公司的聯采分銷項目酒失利了,原因是該公司選錯了產品。他們選取了一款300元左右的產品,進行聯采分銷,但因為行業形勢的影響,該企業500元以上的B產品逐漸滑落到了300多元,在同等的價格帶內,消費者更愿意選擇B產品,導致了這名經銷商所代理產品銷量的下滑,引發了組織內其他成員的不滿。這些市場因素,全都是人力難以控制的。此外,聯采分銷的目的不要只放在“聯合向廠家要政策、提要求”等,這樣的組織是走不遠的,因為廠家的日子也不好過。所以,為了避免以上的種種風險,經銷商們成立組織后,就需要經常溝通,共同商討各項的工作內容。比如選擇產品時,既可以由帶頭人提議合作品牌,再由成員討論后決定,也可以讓每個人填寫一份產品需求表,按組織內成員的真正需求來選擇產品,如果產品出問題后,各位成員也很難互相指責,因為這是大家共同商量出來的結果。
此外,聯采分銷的成員必須抱著共同做大的決心,才有長遠發展的可能。比如有的經銷商就表示,自己參與過一個聯盟,但是只停留在“聯采”的階段,因為組織內的一些成員都在忙著推廣自己之前代理的產品,對于“聯采”的產品不太上心。如果這個問題解決不了,產品就很難上量。
總的來說,雖然聯合的發展模式有很大難度,大部分還都在探討階段,但一定有路徑可走,而且這也是當下階段經銷商向前發展、獲得大品牌代理權的一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