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我國飲料酒生產中所采用的標準主要包括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兩大類。按其內容又分為產品與試驗方法標準、原輔材料標準和衛生、包裝等其他相關標準120多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制定、通過并公開發布。從實施力度的約束性來講,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目前我國飲料酒生產中采用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為37項、推薦性國家標準為61項,如GB/T 17204-2008《飲料酒分類》、GB 4927-2001《啤酒》、GB/T 4928-2008《啤酒分析方法》、GB/T 10781. 1-2006《濃香型白酒》、GB/T 7416-2008《啤酒大麥》、GB 2758-2005《發酵酒衛生標準》等。
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飲料酒生產中采用的行業標準主要包括農業行業標準(5項)、輕工行業標準(16項)、國內貿易行業標準(2項)和包裝行業標準(1項),如NY/T 274-2004《綠色食品葡萄酒》、QB/T 1686-2008《啤酒麥芽》、BB/T 0018-2000《包裝容器 葡萄酒瓶》、SB/T 10392-2005《酒類商品零售經營管理規范》等。
另外,不同的企業還會根據自己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企業標準。一般而言,企業為提高其產品品質,其制定的標準要比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更加詳細和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