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廠起源
福建省的長汀縣,無疑是清代釀紅曲黃酒的重鎮之一,黎士宏的《閩酒曲》一書中,即載有“壓房酒”、“紅娘過缸酒”(注:其酒熟時,色變如丹砂)和“陽烏酒”等。福州市則以“雙頭”為上酒,“半紅”為次酒,范成大《食罷書字》詩所提及“扶頭老酒中”的流亞,亦是福建老酒的前身。
福州市的釀酒業,可追溯至漢代時。據《名勝志》上的記載,相傳閩越王在金雞山桑溪上飲酒,留有曲水流觴處,稱為“越王臺”。到了宋代時,“閩酒”已是名酒,蘇東坡曾有“夜傾閩酒赤如丹”的詩句,可見當時的閩酒,是用紅曲所釀,故其顏色赤如紅丹。明神宗萬歷年(1573-1619)間,紅曲黃酒的釀制工藝更趨成熟,享譽大江南北,并為今日“福建老酒”的獨特風格定型,1945年時,福州市的“大興酒坊”承襲傳統技藝,投產此種紅曲黃酒,將它命名為“五月紅”。又因該酒每投料一缸(340斤),即可出酒四壇半(每壇130斤),故俗稱“四半酒”,風行于八閩地區。
1952年時,當地政府在“大興酒坊”的基礎上,改建成“福州酒廠”。并將所生產出來的糯米酒,改叫“福建老酒”(按:福建方言中,糯與老讀音相近)。1982年時,再把酒廠易名為“福州市第一酒廠”,商標則是“雙燈牌”或“鼓山牌”。
主要產品
福建老酒
本酒用古田縣谷田鎮一帶所產的上等糯米為原料,以著名的古田紅曲和白露曲(內含公丁、杜仲、川芎、當歸、白芷、桂皮、良姜等60多味中藥成分)為糖化發酵劑,采用傳統的分缸發酵法,于每年冬至時開始釀造,在低溫發酵四個月后(俗稱冬釀春成),再進行抽漬、壓榨、中和、澄清、殺菌等工序后,即灌人酒壇中,并于密封陳貯一到三年后,再予精心勾兌出廠。
品味殊榮
福州老酒屬半甜型黃酒,酒度為15°,糖分6%,總酸為0.4%。酒液紅褐透明,酒香濃馥芬芳,酒質醇和純正,入口鮮美爽適,余味回甘綿長。
本酒于1957年即被命名為福建省名酒,接著在1963年、1979年及1984年的中國第二、三、四屆評酒會上均榮獲國家優質酒稱號及銀質獎章。而在1984年時,則獲輕工業部酒類質量大賽金杯獎。現已遠銷至日、美、德、丹麥及東南亞各國,頗令酒林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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